河南两地发布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来源:bob体育 发布时间:2025-02-26 07:10:37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止燃放。
(一)主城区禁放区域:平煤大道以南,黄河路以北,稻香路以东,高新大道以西;孟宝铁路以南,湖滨路、环湖路以北,平鲁路以东,未来路以西;
(二)尼龙新材料化工园区禁放区域:沙河一路以南,盐神大道以北,希望大道以东,化工三路以西;
(三)高新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禁放区域:建设路以南,沙河以北,南温线以东,高新大道以西;
(四)其他禁放区域: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新闻单位、交通枢纽、输变电设施和重要军事设施;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
(一)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五)禁止网上销售烟花爆竹,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五、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石龙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
六、各县(市、区)要严格规范布设烟花爆竹经营点,经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市民应到合法经营点购买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居民区内禁止布设烟花爆竹经营点。
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八、鼓励群众通过“110”、“12345”民生热线,对全市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进行举报。
为加强开封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开封市真实的情况,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禁放区域:东至东环北路—公园路(含)、西至一大街(含)、南至陇海铁路(含)、北至东京大道(含)。
(二)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禁放区域:东至园区东外环路(含)、西至奉公街(含)、南至善工路(含)、北至马家河。
7.车站(含火车站广场)、轻轨站、桥梁、码头、主次干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等重点防火区;10.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及周边。
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真实的情况,确定辖区内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需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一)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产品和需要加工安装的C级、D级产品;
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县区烟花爆竹经营点经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广大群众购买烟花爆竹时,请到合法经营点购买。禁放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严厉打击近日,开封市公安、应急、交通运输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开封应急管理局提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也增添了热闹喜庆的节日氛围,但是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其危险性同样不容忽视,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比较大风险隐患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非常大的危害。